简谈法律制度中小企业海外投资法律制度完善

更新时间:2024-03-03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我国中小企业海外投资面临的法律障碍和困境严重影响了我国中小企业海外投资的热情,不利于中小企业发展壮大,肖日弱了我国企业在海外市场的竞争力,更抑制了我国“走出去”战略的顺利实现。笔者拟借鉴其他国家的先进立法经验,对加强对中小企业海外投资立法的规范提出几点建议。
努力制定调整中小企业海外投资法律关系的基本法
依据目前的发展形势,我国企业进行海外投资的大潮即将到来,并将成汹涌之势。在这种潮流不可逆转的情况下,我国政府没有理由逆潮流而动,应积极制定完善的权威性的调整海外投资的基本法,以使我国企业的海外投资得到有效的保护和激励。具体来讲:首先,应及时颁布一部海外投资基本法,既可以作为基本法律进行立法,也可以作为国务院行政法规进行立法。该基本法(或法规)应对海外投资中的基本概念、法律关系,及各主管部门的权限划分加以明确,并作为其他调整海外投资法律关系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立、改、废的依据,其法律效力应优先于其他调整海外投资法律关系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其次,对现行的海外投资的相关规定进行整理。在我们国家基于不同的管理权,许多部门都对海外投资有着一定的管理权,这就导致了政出多门,管理重叠或缺位的现象非常严重,而且各部门之间缺乏协调性。这不免给法律的适用带来分歧和困难。
2004年国务院的《行政许可决定》在行政审批问题上,对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各自的职能进行了划分。我们认为这种职能划分方式同样可以运用到其他部委的职权划分中,进一步明晰各部委的职权范围。再次,在制定新法时一定要注意与国际投资多边和双边协定的衔接,及时就国内法中与这些协定规范不一致的地方加以修订。最后,作为海外投资一枝新秀的中小企业投资者来说,在制定新的海外投资基本法时应充分考虑其利益,着重制定专门针对中小企业海外投资的税收优惠制度、财政金融制度、信息服务与技术扶持制度,让中小企业真正得到实惠,激励其海外投资的热情。
完善中小企业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
目前中国尚无海外投资保险法,由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对投资项目的政治风险提供保险服务,它也是目前中国唯一能为海外投资提供政治风险保险的保险公司。它的承保对象并不以与东道国签订有双边投资协定为前提。这种模式在保护海外投资方面过于弱势,是否适合中国国情还有待于检验。因此,目前中国海外投资保险机构机制还不完善,不能适应中国作为一个海外投资大国对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要求,不能有效地保护中国海外投资利益。所以我们函待建立适合自己国情海外投资保险制度。
完善中小企业海外投资监管制度
·完善中小企业海外投资统计制度
为全面、准确、及时地反映中国中小企业海外投资情况,促进宏观引导和监督管理,并为建立中国资本项目预警机制提供依据,更好的为中小企业海外投资进行有效的指导,国家统计局和商务部应该及时对中小企业的海外投资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定期发布《中小企业海外投资统计公报》,为中小企业发展海外投资指明方向。
·建立中小企业海外投资联合年检制度
目前我国已经规定由外经贸部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对境外投资企业年检。年检内容包括境外投资状况、中国驻外经商机构对境外企业的评价以及投资主体及其所办境外企业遵守中国有关境外投资规定的情况。如果发现年检结果与事实不符,商务部将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处罚。在此基础上,建议加大对中小企业海外投资者的检查力度,因为中小企业在海外投资中的地位还很薄弱,经常被忽视,这也就导致了很多中小企业海外投资者在境外的经营状况窘迫,不规范的行为很多,易于对中国的海外投资造成不良的影响。加大对其的检查力度,规范其海外投资行为,有助于提升我国海外投资的整体形象。
·健全中小企业海外投资综合绩效评价制度
商务部根据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结合海外投资的实际需求,制定了《境外投资综合绩效评价办法(试行)》,将中国企业法人在境外设立的企业进行综合绩效评价。但是该评价制度是将企业分为服务贸易类、制造业类和资源开发类三个不同行业类别进行评价的,有时不免偏差遗漏,建议在此基础上再将企业按不同规模进行评价,或者将二者综合运摘自:毕业论文选题www.808so.com
用,期望更全面的掌握中小企业海外投资的状况,力强对中小企业海外投资活动的有效监管,并促进中小企业海外投资的健康发展。
·建立中小企业国别投资经营障碍报告制度
为保护中国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04年商务部制定了《国别投资经营障碍报告制度》,要求中国驻外经济商务机构、商会及企业等以撰写年度报告和不定期报告的形式,反映境外中资企业在东道国投资经营中遇到的各类障碍、壁垒及相关问题,供国内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参考。国内有关部门在全面跟踪了解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经营遇到的各类问题基础上,通过多边、双边机制,维护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对于中小企业海外投资者来说,在海外投资经营的过程中遇到的障碍可能会更多,这样就要求我国相关部门特别予以重视,在了解情况后给予特别的帮助和指导,以期对中小企业海外投资增加信心。
完善中小企业海外投资财政金融制度
首先是在融资贷款优惠层面上,国内银行对海外投资项目要根据其规模、类型、风险等提供长期优惠贷款,并对海外投资企业从国际金融市场借贷或自行发行股票、债券筹资提供必要的担保,允许成立财务公司。
其次是在融资担保层面,要扩大国内企业在境外投资的商业信贷资源。目前海外投资企业在申请贷款时,往往被要求在担保行存放同等数额的作为抵押,不仅增大了企业开拓国外市场的难度,而且失去了“信用担保”的意义。为改变这一状况,国家对部分资产结构和商业信誉较好的企业采取授信制度,但在实施过程中仍困难重重,如授信额度使用权要年年审批,获准时间一般需要3个月;获准后的授信额度,须当年使用,过期作废。
(作者单位:辽宁省东港市人民法院) WWw.808so.com 808论文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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