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声乐“声乐跨界”:艺术融合,还是商业炒作?

更新时间:2024-02-07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声乐跨界”是近年来声乐界的热点话题,不容回避的问题是“声乐跨界”到底是“艺术的融合”还是“商业炒作”。面对现实,“声乐跨界”歌手若想成功,必须在原来的专业领域内达到一定水准,只有和新的音乐元素,新的音乐资源有效整合融汇时,注重对音乐文化深层次的探究,避免被商业原则市场化、异化,才有实力向外扩张自己的“版图”,才能实现“鱼”和“熊掌”兼得。
关键词:音乐艺术;声乐跨界;艺术的融合;商业炒作
:A
“跨界音乐”、“混搭”、“声乐跨界”是近年来被广泛提及的高频词,也是广受争议和探讨的新艺术形式。对于“跨界演唱”现象人们已经屡见不鲜了,国外在跨界音乐领域中有莎拉·布莱曼、安德列·波切利、乔琪亚·芙曼蒂、ILDIVO组合等等,国内有吴碧霞、谭晶、殷秀梅等人,他们演绎的作品或是横跨古典与流行,或是贯通美声与民族,或是融会流行、民族和美声,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声乐跨界”现象。“跨界”一词本意是指不同领域,不同概念上跨越藩篱的合作。“声乐跨界”既指歌唱者可以横跨美声、民族、通俗等多种唱法,也可以指歌唱者“反串”不同歌唱角色的行为。对于“声乐跨界”现象产生的原因、特点和文化分析越来越引起人们的注意,持肯定态度者认为“声乐跨界”打通了古典与流行、传统与现代、西方与民族的界限,是艺术的融合,反对者认为“声乐跨界”提法不科学,是“故弄玄虚”,是商业炒作。也有人认为“声乐跨界”就是“拼盘”、“嫁接”,更有甚者认为演唱“无界”,否认“声乐跨界”这一提法。笔者无意于“声乐跨界”概念的精确定位,也难以对其具体分类作详细探究,但是,“声乐跨界”作为一种广泛存在且有蓬勃发展、大行其道态势的文化现象,我源于:论文的标准格式范文www.808so.com
们应该冷静、客观地思考其现象的背后动因,以便站在更高的层次探究我国当代声乐发展的趋势,更好地服务于声乐教学。

一、“声乐跨界”是艺术的融合?

中国的声乐演唱历史悠久但对其划分归类却不到一个世纪。从20世纪40年代左右的“土洋之争”到80年代“美声”、“民族”、“通俗”三分法的形成,再到前几年“原生态唱法”地位的确立,直至时下颇为盛行的“声乐跨界”。中国的声乐发展由最初的“二元对立”过渡到“三足鼎立”,直到今天已经进入了“群雄并起”、“多元发展”时期。在人们的传统认识中,美声、民族和通俗唱法不可逾越,特别是古典与流行唱法在发声方法、音色特点、表现手法、伴奏和声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很长一段时间以来,专业的音乐院校声乐系教师都不提倡同一学生学习两种不同的唱法,所谓唱美声的不唱民族,唱民族的不碰通俗,声乐的“三分法”地位曾经坚如磐石不可撼动,直到遇到了“跨界”和“原生态”。1998年第八届青歌赛上李琼用民族、美声、通俗三种唱法演绎的《三峡,我的家乡》使得学院派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受到质疑。2004年第十一届青歌赛上,云南歌手李怀秀、李怀福演唱的原生态歌曲尽管给观众带来强烈的震撼,但由于大奖赛未设“原生态”组而未能进入单项决赛,在这之后,经过“学院派”和“原生态派”一番争论后,2008年的青歌赛上“原生态唱法”终于和“三分法”唱法平起平坐。吴碧霞那轻松游走在民族和美声之间的跨界唱法带给声乐教学者许多思考,一大堆诸如声乐教学是否可以突破“三分”、“四分”的分野,“声乐跨界”如何教学,艺术如何融合的问题摆在了声乐教师的面前。
在声乐教学界不少人认为所谓的“三分法”在技术上其实是可以互相借鉴的,艺术上也可以相互融合。我国的民族声乐表演中成功“跨界”的有彭、张也、谭晶等人。她们演唱的歌曲大都结合了美声唱法和通俗唱法的方法,带给听众较高的艺术享受,为“声乐跨界”歌手树立了典范。以“民美”唱法为例,民族唱法讲究字韵纯正,美声唱法追求声音优美,尽管二者在呼吸的运用、唱法的训练等方面有较大的差异,但二者都讲究共鸣腔体的运用,有许多共通之处。此外,以谭晶为代表的“民通”跨界唱法结合民族和通俗唱法的某些共性也颇具特色。民族和通俗唱法都要求气息的支持,口腔的打开,声音的顺畅、吐字的清晰,二者的差异只在于侧重点不同。其代表作《在那东山顶上》既有中国民族音乐风格,又有流行音乐的特点,极富艺术表现力与感染力。当代的“声乐跨界”已是一种生活态度和审美方式的融合。2007年,被誉为“华人世界第一男中音”的廖昌永在其专辑《情释》中用美声的唱法翻唱了流行歌手王菲的《红豆》、那英的《征服》、迪克牛仔的《有多少爱可以重来》,他力图向听众证明,古典(美声)与流行是可以融会贯通的。

二、“声乐跨界”是商业的炒作?

“声乐跨界”一词源于“跨界音乐”。“跨界音乐”译自英文“Crossover”。实际上Crossover是唱片工业的一个“门牌”,是出于商业目的而被制造出来的说法,关于这一点,莎拉·布莱曼曾在公开场合表示过。她说:“说句实话,‘跨界’这个词语很多时候让我觉得很迷惑,因为事实上这个词语是唱片公司出于商业的目的对音乐做的分类,而选出来的一个词语。而在音乐界,根本没有‘跨界’这一说法。”如此看来,“跨界”一词因商业诞生,此后的命运注定要和包装、噱头捆绑在一起。纵观国际唱功属于一流的古典歌手,从安娜·涅特布科(AnnaNetrebko)到安吉拉·乔治乌(AngelaNheorghiu),再到凯瑟琳·詹金斯(KatherineJenkins),无一不打“古典跨界”这张牌。以“创新的手法演唱艺术歌曲”,“为流行歌曲注入古典音乐元素”是唱片的招牌,“古典歌剧与时尚女郎”是她们包装。国际如此,国内亦然。流行音乐需要卖点,古典音乐也需要包装。当唱片业进入市场化、产业化的今天,听众的选择决定了销量,美声需要观众,流行需要票房,没有卖点,没有噱头,再好的声音,再美的音乐也有可能“无人问津”。
关于“跨界声乐”,特别是近来频频出现的“美民”、“民通”、“美通”新词汇,很多人持反对意见。以民族大学音乐学院院长孟新洋为代表的反对派认为,美声、民族、通俗这种划分是不科学的。“由于这些唱法的混乱,使创作者也处在这种混乱之中,比如写出了‘民通’、‘美民’的歌,这就好像是造句、造字,无中生有。”美声、民族和通俗之间是否有“界”可跨呢?吴碧霞认为美声与民族没有本质的区别,她唱歌不设藩篱,互相借鉴,回归自然歌唱。所以她既能用清亮快速的花腔演唱歌剧咏叹调《弄臣》、《霍夫曼的故事》,也能用浓郁的民族特色演唱《包楞调》、《洗菜心》等民歌,被观众誉为“中西合璧的夜莺”。声乐教学的理论界强调声乐“三分法”的科学性、系统性与规范性,而声乐实践者却用事实证明歌唱本无界,“声乐跨界”这一提法确实让人怀疑。而时下无论是古典传统的演出还是流行音乐演出都大打“跨界”招牌,是否只为商业炒作,只为吸引观众的“眼球”?摘自:毕业论文选题www.808so.com

点赞:7606 浏览:23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