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对策 青少年犯罪人格因素及其预防对策

更新时间:2024-02-01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近年来,青少年的犯罪率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社会的转型呈上升的趋势,本文以药家鑫案为切入点,试图探索犯罪人格与青少年犯罪之间的关系,并结合我国当前的社会现状,对影响青少年犯罪人格形成的原因进行剖析,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综合预防青少年犯罪人格的形成提供现实和理论的依据。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人格因素;预防;药家鑫
: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2)09-0097-03
曾经喧嚣一时的药家鑫案虽已成定局,但我们的反省之路不应就此止步。本该是未来栋梁的大学生,为何会漠视生命,成为凶手?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笔者认为,青少年的犯罪行为是其犯罪人格的外在表现,而犯罪人格并非与生俱来,其形成缘于一般的人格障碍,与其成长的环境密切相关,在得不到正确引导的前提下,逐渐演变成犯罪人格。在诱因面前,犯罪人格最终爆发,并在其犯罪行为中表现得淋漓尽致。

一、青少年犯罪的人格概述

(一)青少年犯罪的界定

青少年犯罪在我国尚没有严格意义上的法律规定,但在社会学、犯罪学、犯罪心理学等学科领域和现实生活中经常使用。青少年犯罪,指青少年这一特殊主体实施的犯罪,亦指主体由儿童向成年过渡这个特定阶段,由于主客观原因而实施的各种犯罪行为的通称。由于我国刑法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因此,我们可以将其定义为:己满14周岁至25周岁的人实施了危害社会、触犯法律、依法应受刑事惩罚的行为,叫做青少年犯罪。

(二) 犯罪人格概述

在笔者看来,人格是一个含义较广的心理学范畴。作为犯罪人,既包含与社会上没有犯罪之人相同的人格,即一般人格,又包括犯罪人自身所特有的特殊人格。为了将其区分开来,笔者将后者称之为犯罪人格,特指犯罪人内在的相对稳定的反社会行为倾向的特定身心组织。国内外犯罪学者、心理学家的大量实证研究证明,犯罪者实施犯罪行为同其存在人格障碍相关,尤其是严重偏离正常人格的具有致罪性的人格障碍,即为犯罪人格。
它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1、反社会性。犯罪人格的本质在于其反社会性。之所以如此,一方面,是由犯罪行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决定的。实际上,一切犯罪行为都从不同侧面并在不同程度上对国家、社会和公民利益造成了危害。另一方面,是由犯罪人需要内容的反社会性决定的;2、多因性。犯罪人格的形成是多种因素交互作用的结果。除了个人遗传的性格特质,主要包括家庭、学校和社会交往因素;3、内外统一性。人的行为与其人格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犯罪人格决定着行为人对外界的反应方式,并形成人的犯罪行为;4、恒久性。犯罪人格作为一种本质上反社会的人格,其形成并非一朝一夕,而是经过了长时间的内心体验。

(三)青少年犯罪人格中的主要类型

人格障碍与犯罪存在着一定的联系,但并非具有人格障碍的行为人都容易犯罪,只有那些具有犯罪人格也即严重人格障碍的行为人才会有犯罪的倾向。根据国际精神疾病分类资料显示,人格障碍大致可以区分为十种,结合青少年犯罪的特点,笔者认为以下四种与青少年犯罪行为最为相关:
1、偏执型人格障碍。偏执型人格障碍又称妄想型人格障碍,主要表现为敏感多疑,报复心强,总以为别人要对他进行迫害和攻击,容易把别人的友好看做敌视或蔑视的行为,往往寻机泄愤;主观固执,听不进别人的意见和劝解;无自知之明,对自己评价过高而又狂妄自大,爱空想和幻想,认为自己怀才不遇,常无理取闹;易产生嫉妒的妄想,可能产生报复型或攻击行为,多见于男性。
2、反社会型人格障碍。反社会型人格障碍又称为悖德型人格障碍,该类人格障碍与犯罪密切相关,倍受犯罪学领域关注。主要表现为性格暴躁,具有高度的冲动性和很强的攻击性,对外界充满敌意;对他人和社会缺乏责任感,冷漠,不会体谅帮助他人;辨别是非的能力低下,通常不能从错误中吸取教训,屡教不改,麻木不仁,对自身行为没有耻辱感和悔恨之意;对的自控能力差;性关系随便。该人格一旦形成,难以矫正。反社会型人格障碍患者易进行残酷行为犯罪。
3、冲动型人格障碍。冲动型人格障碍又称爆发型人格障碍。该类型人格障碍者个性极强,过分主观,易被激惹,听不得别人的劝告,常因为细微的精神刺激而引起过强的情绪反应,行为无度,不顾后果;患者行动前,心情紧张,且愈演愈烈,付诸行动后,会产生极大快感,同时紧张情绪消失;在发病期间可能因为某些原因而犯罪,但在间歇期间内可以恢复正常,并为自己的爆发性行为结果而感到后悔内疚。
4、分裂型人格障碍:该类型人格障碍者多内向孤僻、言行怪异、喜欢脱离现实的幻想、人际关系有明显缺陷缺陷关系大快感,同时紧张情绪消失。,对人冷漠,为人处世不通情理;情绪易波动,好无事生非。患者在不良境遇的刺激下,能产生较短暂的精神病发作,进行违法犯罪行为。但事过境迁之后,他们又能恢复原来的精神活动水平。

二、影响青少年犯罪人格形成的因素

一个人的人格由多种特质组成,并在家庭、学校、社会等因素共同作用影响下形成稳定的复合体。由此可见,人格具有差异性与多样性,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研究摘自:毕业论文免费下载www.808so.com
影响青少年犯罪人格形成的因素,查找犯罪人格的形成原因,有针对性地防微杜渐,对防止青少年犯罪人格的形成具有重要的实践指导意义。

(一) 家庭因素

家庭是每一个人来到世界上最先接触的环境,也是人类生活中最重要和最基本的一种组织,担任着青少年早期教育和社会化的重担,对青少年心理健康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据相关调查研究显示,青少年犯罪者通常存在精神质、神经质人格,这种人格的形成与不良家庭环境和父母对子女的教育方式不当密切相关,家庭中父母的性格造成的家庭气氛,对子女最有潜移默化的作用。
对于药家鑫来说,导致他最终使用暴力来解决问题的,笔者认为,就是他父母的“教养方式”;把他送上死路的,正是他父母的粗暴和自以为是。从媒体上我们可以看到,药家鑫的父母亲为了逼他练琴经常打骂他,这样,他练钢琴的过程其实一直也是个心理畸变的过程。可以猜测,为练钢琴而打骂孩子,甚至把他关到地下室,肯定只是他家中错误教育的冰山一角,日常生活中药家鑫的父母又有多少吹毛求疵的行为?尽管家长主观意图也不想坑害自己的孩子,是想让他出类拔萃,但病态的教育必会导致病态人格的成长,长期以来的苛求、责难、体罚,客观上却制造出一个心理和道德的变态者。正如药家鑫对他朋友所说的一样:也许我心理有点扭曲了吧。别人眼中的“乖乖”,其实早已被“恶魔”代替。

(二) 学校因素

青少年中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学校度过,学校对青少年健康人格的形成也有密切关系。学校不仅是传道授业解惑的地方,更是培养学青少年健全人格的地方。然而,受国家高考制度的直接影响,学校对待学生的态度、方式、方法有失偏颇——重智育轻德育、重物质营养轻精神养分。忽视品德教育,不进行人格教育,以智育取代人格修养,以分数高低评判学生品质的好坏、能力的高低,认为只要学习好,就是好学生,学习不好,就是坏学生,对学习成绩差的学生缺少关心和爱护,甚至是歧视、打击,结果就是一些“坏学生”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从媒体对药家鑫案披露的事实来看,我们无法直接得知药家鑫短暂的一生受到的到底一种怎样的教育?但这种教育的性质,可以从他“母校”那里,看得一清二楚。那是怎样一种迫不及待的撇清关系,以及怎样一种恩断义绝的墙倒众人推啊!实际上,不但药家鑫的学校没有爱,其他学校也不多。如果有,那也是爱排行榜,爱升学率,爱这个那个工程,爱这样那样的奖项。试想,如果药家鑫不是杀了人,而是得了国际金奖,“母校”会跟他划清界限吗?该学校的教育方式从中可略见一斑。学校教育一旦披上功利主义的外衣,便失去了其应有的功能和价值。

(三) 社会因素

犯罪是社会现象,更是社会的产物,社会大环境的不良影响为青少年犯罪人格的形成提供了生长的土壤。近年来,一些领域道德失范,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滋生蔓延,封建迷信活动和黄赌毒等丑恶现象泛滥。正如何兵学者所言,“这是一个非常荒诞的时代”。经济越发展,社会心理却逐渐呈现扭曲的一面,焦虑、怨恨、冷漠、恐惧、不安全感、不确定性弥漫于整个社会。失去正义和道德的看守后,人性的残忍和,便随时等待机会发泄。
药家鑫事件绝非一个孤立的事件,而是表明我们的社会,出现了某种“神经症性紊乱”。药家鑫关于作案动机的陈述无意间道出了一个越来越严重的社会问题:群体歧视。按照药家鑫本人的说法,自己之所以要置受害人于死地,理由简单至极,那就是害怕撞伤了“农村的人,特难缠”。农村人之所以难缠,就是因为他们穷,他们素质低,他们会无休止地索要医药费营养费误工费这个费那个费,会让他不胜其烦、不堪其扰,所以干脆就杀人灭口、一了百了。更为可悲的是,这种“撞伤不如撞死”的想法实为社会大多数资产阶级老百姓所默认的“共同规则”。社会已经习惯了通过财富、出身、职业等可以算计的外在特征进行群体区分,而这种区分手段恰恰忽略了同情、悲悯、仁慈等内在的人性特征,也容易造成群体偏见和群体歧视。

三、预防青少年犯罪人格形成的途径

由于青少年这一群体具有身心发育尚未完全成熟的特性,人格具有很大的可塑性,相对于其他人群而言,在这一特殊时期走向犯罪道路的人,往往更多的是外因的作用和影响。因此,我们寻找青少年犯罪人格预防对策时,应该充分注意到这一特殊性,将家庭预防、学校预防、社会预防三者有机结合起来,构建三位一体的青少年犯罪预防体系,防止青少年犯罪人格源于:硕士论文www.808so.com
的形成,实现青少年犯罪的有效预防。

(一)家庭预防

在家庭防线、学校防线和社会防线这三道防线中,家庭防线是最基础的防线。父母的言传身教、家庭的教育方法和教养方式对孩子健康人格的形成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家庭对预防青少年人格障碍的形成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家庭关系要和睦。夫妻相敬如宾,父慈子孝,为青少年提供温暖、稳定、充满关爱的家庭环境,有利于青少年开朗、自信、关爱他人等健康人格的养成和家庭、社会责任感的培养,可以有效降低青少年犯罪率。研究表明,健康家庭青少年的犯罪率远远低于残缺家庭和问题家庭青少年的犯罪率。
2、父母要提高自身的文化素质、思想道德素质水平,时时刻刻为青少年起表率、示范作用。为人父母,身教甚于言传,父母对青少年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父母的缺点和恶习,极易引起青少年的盲目模仿,对青少年心理、行为起消极的诱导作用。尽管父母犯罪与子女犯罪之间没有必然联系,但是实际案例显示,父母犯罪诱发子女犯罪成为青少年犯罪中突出现象。
3、家庭教育方式、方法科学合理。父母应该主动进行心理学、家庭教育等相关知识的学习,掌握青少年心理特点,并根据子女的心理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科学合理的家庭教育。父母对子女既不能过于简单、粗暴,也不能娇纵溺爱,应与子女平等对话、交流,进行耐心说服教育,帮助子女养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健康人格。当代青少年大都进入独生子女的一代,家庭对他们的溺爱造成的负面作用十分明显。为止我国不妨引进西方的一些预防措施,制定“父母责任法”,强化父母的责任,提醒家长不要将责任全部推卸给学校,督促家庭履行其教育的责任和义务。
4、家庭结构不健全的家庭更应注意对子女心理健康的关注,做到有问题及时疏导。家庭结构的缺失使子女所受关爱、管束照正常家庭少,容易形成自卑、孤独、对家庭和社会充满怨恨、责任感淡漠等性格,内心的受到外界的不良刺激易诱发犯罪。对待此类青少年,应给与更多关爱,一旦发现性格上的不良倾向,应及时进行心理上的疏导,防止犯罪人格的形成。

(二)学校预防

学校作为培养和塑造人的重要场所,极具神圣性。学校教育是青少年社会化的重要阶段,对青少年健康人格的形成至关重要。学校教育的失当是导致青少年流向社会、步入犯罪的重要因素之

一、因此抓好学校教育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重要举措之一。

1、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心理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的“三育人”教育。法制教育在大学教育中至关重要,80%以上青少年的犯罪都是不懂法律或者对法律的冷漠,因此,学校除了开设必修的法律基础课之外,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开设《刑法》、《民法》等辅修课,加强他们的法律意识。除了课堂法律知识普及,还可以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的教育方式,聘请青少年法制教育专家进行高水平、高层次的专业教育,也可以通过参观少年监狱,让学生与少年犯进行零距离接触,实现警示教育的目的。学校心理教育应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课堂教育与心理咨询同步,建立咨询学生的心理档案并进行实时观察。对特殊家庭、有明显身体特征缺陷、学习困难等心理问题易发人群的学生应主动提供咨询,做到发现问题及时疏导,积极防范因心理问题、人格问题而引发校园悲剧的发生。学校的思想道德教育应常抓不懈,不能因为应试教育而忽略道德教育。道德教育可以通过内在教育、外在熏陶两个层面进行,内在教育就是指对学生进行善与恶、美与丑、对与错的道德是非判断教育,外在教育是指进行校园文化建设,形成尊师重道、关心学生、爱护同学的良好校园环境,让青少年学生在环境的影响、熏陶下将道德标准内化为自己的行为准则。2、转变教育方式方法。教师对待学生应一视同仁,主观上不得将学生按成绩分类,对学习能力有欠缺的学生不能不管不问,任其发展,而应该给与更多的关心和学习上的指导。对待调皮学生可以通过家访等方式与学生家长进行沟通,及时掌握学生的成长环境、性格特点,有针对性的进行耐心教育、摘自:学术论文格式模板www.808so.com
感化教育,不能简单粗暴的体罚、侮辱、打击学生。青少年处于青春发育期,敏感、自尊心强,教师的教育方法不得当,会极大的伤害学生的自尊心,引起学生的逆反心理,严重者会自暴自弃,对自己成长放任自流,这都是青少年人格障碍形成的不良诱因。

(三)社会预防

人格是在生理素质的基础上,通过社会实践逐渐形成和巩固的。人的发展和个性的形成与整个社会尤其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在重视提高物质水平,缩小贫富差距的同时,要注重社会精神文明的建设,塑造良好的社会风气。
1、缩小贫富差距。需要是犯罪心理和犯罪人格的生成基础,因此要“站在统治阶级和社会的角度,应当最大限度地提供人们满足合理需要的条件,解决社会问题,尽量消除激发犯罪心理的诱惑源”。贫穷并不必然导致犯罪,但是贫穷对青少年健康人格的形成却具有一定的负面影响,大多青少年都是因为贫穷而自卑,因自卑而自闭,进而形成犯罪人格。对我国而言,消除贫困在短期内难以实现,但是国家可以通过缩小贫富差距来减少相对贫困数量。国家应进一步加大对贫困落后地区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缩小贫困差距,进而减少青少年因家庭贫困所产生的心理失衡与自卑。缩小贫困差距对培养青少年自信、开朗的健康人格有着积极的社会意义。
2、加强公民社会化教育,培养公民形成正确的“三观”。在全民中普及社会学知识,使大众受到良好的社会学教育。公民经过人的社会化过程,是对外界环境与主观愿意、社会化与个性化、社会控制与个人自由的思索、区分、鉴别、调节的过程,从而有助于养成良好的思维方式,形成良好的道德和法制观念,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每个人的“三观”是其思想意识的最高调节器,对其心理活动起支配、统帅作用。如果社会适应出现障碍,将直接影响心理各因素的健康协调发展和健康人格的形成,必然出现不良心理和不健康人格,形成犯罪人格出现的隐患。
3、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监管和整顿。国家应该大力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播,通过提供政策、资金、技术上的支持,鼓励创作一批有利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优秀文艺作品,一切从事精神生产的部门和作家、艺术家都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创作更多适合青少年身心发展的、具有强烈艺术感染力的作品,从而为青少年制作一批具有科学性、健康性的文化产品,改变青少年精神食粮匮乏的现状。社会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文化市场和传播媒介的监管,对暴力书刊、影视、光碟、游戏软件等施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除了要严格审批,还要对出版、印刷、贩卖暴力文化产品的相关部门进行行政制裁和法律制裁,确保暴力文化从源头上消失;对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播放暴力影视的电影院、录像厅,提供的网吧等应坚决取缔,优化文化环境。
参考文献:
张文,刘艳红,甘怡群.人格刑法导论[M].法律出版社,2005.
张明.走向歧途的心灵——犯罪心理学[M].科学出版社,2004.
[3]罗大华.犯罪心理学[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
[4]寇学军.人格塑造与犯罪预防[M].浙江大学出版社,2008.
[5]颜小冬.当代大学生犯罪问题研究[M].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
[6]张利兆.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政策研究[M].中国检察出版社,2006.
[7]康树华.青少年犯罪、未成年人犯罪概念的界定与涵义[J].学刊,2000,(12).
[8]周宏岩.青少年犯罪的人格因素分析及对策[J].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0,(4).
[9]梅传强.论犯罪心理的生成机制[J].河北法学,2004,(1).

点赞:7241 浏览:24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