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构建

更新时间:2024-03-14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开发区、工业园区建设征地拆迁以及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规模的逐年扩大,许多农民失去了其赖以生存的土地,形成一个游离于社会的特殊群体——失地农民。事实表明,我国现阶段,失地农民已经成为规模较大的新的弱势群体,数以千万失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得不到解决,如何解决失地农民问题已成为严重影响我国城市化进程、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本论文针对我国在城市化进程中,如何保障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这一问题展开研究,进而提出构建其保障体系维护失地农民的切身利益和长远保障的相关建议。
【关键词】社会保障体系;构建;失地农民;城市化进程
随着我国工业化以及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开发区、工业园区建设征地拆迁以及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规模的逐年扩大,许多农民失去了其赖以生存的土地,形成一个游离于社会的特殊群体——失地农民。事实表明,我国现阶段,失地农民已经成为规模较大的新的弱势群体,数以千万失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得不到解决,如何解决失地农民问题已成为严重影响我国城市化进程、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

一、我国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现状

在没有建立起一套完善的保障农民就业、生活、医疗、养老等保障体系之前,土地必将是“农民社会保障的载体”和农民“家庭最基本的经济基础”。因此,农民失去土地就意味着失去了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进而会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如何解决失地农民“种地无田、就业无岗、低保无份”的“三无”社会保障问题是我国现代化过程中亟待且必须解决好的一大社会问题。
现阶段,我国大多数地区针对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问题仍停留在过去的“一次性货币补偿”阶段,存在重要的制度性的缺失,更不要说保障资金的保证了。当前,我国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问题
养老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的最重要、最基本险种,对失地农民来说更具有特殊意义,农民失去土地也就意味着失去了从农业获得收入的物质基础,失去了生活的保障。
2、失地农民的失业保险问题
相对而言,对失地农民进行就业技能培训、提供失业救济的工作在当前的夫地农民社会保障中较为滞后。农民失去土地后,受内、外因素的影响,“再就业”更加困难。
3、失地农民的医疗保险问题
从当前各地的实践情况来看,在失地农民保障制度建设过程中,医疗保险问题涉及较少,很多地区的医疗保障还处于真空地带。即使有些地方在实施细则中考虑了失地农民的医疗保险,也只是短期措施或将其推诿给城镇医疗保险制度,而缺乏具体的操作或衔接办法。
4、失地农民合作医疗费用支付问题
根据调查发现,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失地农民对目前实行的合作医疗制度并不认可,参保积极性不高,这关键在于合作医疗制度的保障水平太低,基本上每年只能保障50元以下的疾病费用,对于重、大病,失地农民还要自怎么写论文www.808so.com
己支付医疗费用。[1]
5、失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问题
从性质上讲,失地农民有了城市户口,应该享受与城镇居民一样的社会保障待遇,而因为这些人是征地转户居民,其在失去了土地保障的同时,又不能享有同城市居民一样的社会保障,成为了—个被边缘化的特殊弱势群体。失地农民对于最低生活保障的要求非常迫切,但地方政府的主动干预性不够,既缺乏相应的经济基础,又缺少相关的配套制度建设。[1]

二、构建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

1、逐步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险体系
(1)逐步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一是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纳入城市群统筹。要积极主动争取早日将各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纳入城市群统筹,增强保险基金抗风险能力,提高参保职工报销比例,解决参保群众在长株潭城市群内异地看病和经费报销的困难。二是继续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制度。继续探索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体系,形成合理的筹资机制、健全的管理体制和规范的运行机制,逐步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三是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2)逐步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一是进一步完善城镇养老保险制度。一方面,要继续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要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首先是将城镇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二是将机关事业单位的非在编人员全部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再次是探索建立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将进城农民工纳入基本养老保险。 三是要积极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现行城镇养老保险体系没有覆盖以前未加入基本养老保险的破产、改制集体企业职工,失业人员、无就业能力的城镇居民以及农民变市民人群。因此要在政府主导的前提下不断创新完善,逐步把这部分人群纳入养老保险。另一方面,逐步建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基本账户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统一制定城乡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衔接办法。[2]。
(3)改革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扩大覆盖范围,由城镇单位及其职工扩大到城乡各类企业、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包括农民工用人单位及其农民工)。
2、逐步建立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社会救助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的必要补充和配套措施,以帮助解决因各种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特困群体的实际困难。
(1)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一是完善城镇居民低保制度。进一步完善低保评议、动态管理和信访督查制度,积极推行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社区低保听证会制度。二是拓展农村低保覆盖面。让更多需要帮助的贫困人口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2)建立城乡特困群众医疗救助制度。完善有关城乡特困群众医疗救助规定,公正、规范、合理地做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增加医疗救助配套资金投入,扩大医疗救助基金规模,逐步实现农村医疗救助与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衔接、城市医疗牧助与城市医疗保险的衔接,确保患病困难群众及时得到医治。
(3)建立城乡特困群众住房援助制度、城乡特困学生教育救助制度、灾民与困难群众应急救助制度。
(4)健全农村五保供养制度。根据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将五保供养资金纳入当年财政预算,稳步提高五保供养标准,全面实现应保尽保。加快农村敬老院建设步伐,创新管理方式,力争实现“以院养院”。
3、逐步建立完善的社会福利体系
广覆盖、高水平的社会福利是人类社会的共同理想和世界多数国家的追求目标。我国目前的社会福利,主要是为保障孤寡老人、残疾人和孤残儿童等特殊困难人群的基本生活权益而提供的生活和照料服务的一项重要工作。因此,构建健全的社会福利制度,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必然要求[4]。
4、逐步建立完善的社会互助体系
社会互助体系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慈善捐助事业是社会互助的主要形式,构建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需要大力推进慈善捐助工作社会化,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
总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始终是建立在制度保障和资金确保的基础上的,这既符合失地农民的切身利益,又能解决失地农民当前的基本生活和长远生计问题。失地农民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建立,有效地确保了失地农民“老有所养、壮有所为、少有所学、病有所医”,极大地维护了开发区失地农民的切身利益,维护了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方鸿.农村青壮劳动力大量外流带来的负面影响及对策研究[D].贵阳:贵州大学,2007:10—20.
林玲.城市化与经济发展[M],北京:中日发展出版社,2003.
[3]成德宁.城镇化与经济发展战略研究[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2.
[4]杨翠迎,黄祖释.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建设的实践与思考——来自浙江省的案例分析[J],农业经济阃题,2004(6):11—1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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