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实体经济背景下论商业银行内审机制优化

更新时间:2024-01-28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1009-4202(2012)09-000-02
摘要在深化金融创新的当下,如何通过优化商业银行的内审机制来实现对实体经济的扶持,已成为决定金融改革正确价值取向的重要标准。在扶持实体经济发展的价值取向下还应明晰对扶持对象的界定,即背离国家产业政策指向的实体经济主体仍不属于主要关注对象,如高耗能企业、房地产企业等。优化内审机制的措施应围绕着:企业资格审查、资金使用审查、还贷能力审查、资金监管审查等四个方面展开。
关键词实体经济商业银行内部审计优化
随着国际金融危机后续衍生效应的持续,各国都在反思自身的经济增长模式。在此背景下,我国政府提出了大力发展实体经济的战略决策。从政治经济学视角来看,金融利润来源于实体经济所创造的经济剩余;或者说,实体经济所创造经济剩余的一部分有条件的让度给了银行部门,其条件就在于银行向实体经济主体放贷。从这样的逻辑关系中可以看出,惟有建立在扶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才能保证商业银行自身的稳定发展。而这一点,却在西方主流国家的经济实践中被抛弃了。
在深化金融创新的当下,如何通过优化商业银行的内审机制来实现对实体经济的扶持(特别是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已成为决定金融改革正确价值取向的重要标准。从而,这也为本文的立论提供了坚实的实践基础。鉴于此,笔者将就文章主题展开讨论。

一、实体经济资金需求特征分析

在探讨商业银行内审机制优化之前,首先应考察其服务对象的资金需求特征。这里以生产类企业为研究对象,其资金需求特征直接受到资金循环内在逻辑的决定。由资本循环公式G—W—G`可知:生产类企业中的资金先后扮演货币职能(G)、生产职能(W)、商品职源于:论文参考文献标准格式www.808so.com
能(G`);同时经历了原材料采购阶段、产成品生产阶段,以及产成品销售阶段。由此基于时间维度不难发现,上述三个阶段都面临着对资金的需求。
具体而言,资金需求特征可做以下三点分析:

(一)采购阶段的资金需求分析

原材料采购不仅属于生产企业的生产准备阶段,也归属于生产中的原材料补货阶段。目前以订制化为主导的企业生产模式决定了,生产企业往往需要先期垫付原材料采购资金。特别处于目前生产制造类企业平均利润率普遍下降的当下,受到价值链条资金缺位传导效应的影响,诸多企业面临着无钱购买原材料的境地。根据笔者的调研发现,资金最为困难的企业一般处于价值链的上游,其受到资产专用性强、产品专属强的作用,现阶段很难调整产能结构。

(二)生产阶段的资金需求分析

生产阶段的资金需求量与生产周期间存在着正向关系。从资金需求结构来看,主要包括制造成本和管理费用。即一线工人的工资和流动资本的消耗,以及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办公消耗。基于企业全面预算下的资金监管视角,此时的资金需求量还受到成本控制有效与否的影响。从目前所反馈的信息可知,诸多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在生产阶段因成材率、全员生产率等技术指标不尽理想,而增大了对资金的需求量。

(三)销售阶段的资金需求分析

尽管订制化生产模式不存在产成品销售问题,然而受到当前生产企业整体业态不景气的因素影响,相互赊帐现象十分普遍。处于同一价值链上的企业,可能因下游的赊帐行为而导致整个价值链资金流的停止。在商业信用已无法承受这一巨大压力时,生产企业惟有通过寻求外源性资金供给才能实现自身资金的正常循环。
由此可见,从生产企业资金循环逻辑上看三个阶段都需要资金支持;而在当前整体业态趋于疲软的情况下,商业银行的资金支持就更显重要了。

二、优化商业银行内审机制的原则

在扶持实体经济发展的价值取向下还应明晰对扶持对象的界定,即背离国家产业政策指向的实体经济主体仍不属于本文讨论的对象,如高耗能企业、房地产企业等。在此基础上,优化商业银行内审机制的原则可概括为以下4个方面。

(一)企业资格审查方面

目前国家在强调金融业为实体经济服务的同时,似乎忽略了对服务对象的身份进行明晰。这样一来,极易导致人为的银行内审机制缺失。正如上面提到的,应将产业政策指向下的企业作为主要放贷对象。具体而言,对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利的企业,以及符合低碳经济发展方向的企业。与此同时,诸多具有高科技、创新型特征的中小企业仍须纳入银行的放贷范畴。从目前实际工作中的反馈信息可知,部分企业将自己包装成为上述实体经济主体来获得银行资金支持,为此,银行在资格审查方面还须引入企业实地调查制度。

(二)资金使用途径方面

之所以强调资金的使用途径,实则在于对扶持实体经济的内在要求的思考。不难理解,扶持它们的初衷在于给其植入内生驱动力,该驱动力可以理解为使企业形成自身稳健的资金循环态势。为此,企业对于借贷资金的使用应着重于价值创造和价值增殖领域,而不是与之无关的其它方面。因此,商业银行在开展内审时,对于企业在产品升级换代、技术改造等领域的资金需求应给予支持。特别对于高科技、创新型的中小企业而言,银行可以在人事安排上建立灵活的内审机制。

(三)企业还贷能力方面

作为银行防范风险的重要举措,对于企业还贷能力的考察也是不可缺少的。从传统做法来看,主要针对企业固定资产存量进行评估(主要是抵押贷款),以及对企业产品的市场前景进行预测(评价产品的变现能力)。然而,随着实体经济的产成品专用性程度不断增强,并伴以产品市场结构的动态演变,银行已无法全面履行传统的内审功能。为此,建立跨界驱动下的内审机制则成为当前需要考虑的问题。 而这种跨界驱动的目的便指向实体经济日益复杂的生产经营现状。

(四)资金使用监管方面

似乎在确认企业能按期还款付息后,便不在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了。实则不然,扶持实体经济的途径除了给以资金支持外,还需要借助银行人力资源给予企业在资金配置合理化方面的帮助。由此,这里的“监管”并不是作为对立面存在于企业面前,而是形成银行和企业间的利益战略关系,来提升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满足这一原则,就要求在银行与企业间建立人员业务往来的长效机制。源于:论文标准格式范文www.808so.com
WWw.808so.com 808论文查重

点赞:34761 浏览:159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