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文化遗产保护在城市更新中生存与发展研究

更新时间:2024-04-12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本文主要研究城市更新中西安城市化发展与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凸显出的种种矛盾。西安历史城区保护要求其文化遗产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现代城市要求的是高效与便捷。如何协调新与旧,传统和现代之间的矛盾,将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文化遗产;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城市更新;生存;发展
城市的文化遗产是一种具有社会、经济、文化和精神价值的不可替代的资本,保护城市遗产是延续历史文脉,实现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伴随着城市化发展进程的加快,保护文化遗产与发展现代城市两种不同的城市功能叠加在同一空间,必然会产生一定的矛盾。保护文化遗产要求其真实、完整,发展现代城市要求其高效、便捷。如何协调新与旧,传统和现代之间的矛盾,就需要正确认识历史遗产保护的观念和价值,准确把握历史遗产保护的尺度和方法,推进城市保护实践的有序发展。
1 文化遗产的认识
文化遗产是指人类世世代代的创造和积累,积淀着各个历史时期的杰出贡献。人类社会的发展建立在对过去文化、智慧的继承和总结之上,通过文化遗产,人们才能够认识自己从何处来,认识祖先如何走到今天。它具有时代性、不可再生性和不可替代性,并具有符号和象征的作用,与人类的文化感情、群体认同和民族精神有着密切的联系。人类文化遗产的观念也随着社会历史的演进而演进变化着。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提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此概念是相对于“物质文化遗产”所提出来的。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定义为:“非物质文化源于:毕业设计论文www.808so.com
遗产(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是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述、表现形式、知识、技能及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公约》根据这一定义,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1)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2)表演艺术;(3)社会实践、礼仪、节庆活动;(4)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5)传统手工艺。
“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中的“非物质”并不是说与物质绝缘,没有物质因素,而是指重点保护的是物质因素所承载的非物质的、精神的因素。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有物质的因素,物质文化遗产中也有非物质的、精神、价值的因素,只是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各自强调的重点不同而已。任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呈现或展示,都是在塑造或重构某一物质形态。我们研究西安城市建筑环境与文化遗产的关系,实际上也是研究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系。建筑环境因存在于其中的非物质文化而得以延续;非物质文化能否稳定存在,很大程度上划,有远见地在时空关系上理顺了保护和发展的战略。明确提出了保护老(明)城严谨的格局,即城市的平面形状、方位轴线、均衡对称的路网格局、方正完整的城墙、护城河系统以及由街、巷、院构成的空间层次体系,整体保护残存的皇城街道肌理格局,使得在时间和空间两个维度上得到物化和文化的传承。同时加强文化遗产宣传和传播力度,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年代特别久远、形态特殊或与重要历史人物和事件相关的生长环境,促进无形文化遗产转变为有形文化遗产,建立和保护重要无形文化遗产栖息地;保护和恢复传统地名及街巷历史名称,恢复西安传统节庆活动,开展节日、竞赛等活动,进一步加强西安的历史文化氛围。彻底改变西安老城“有古城墙而无古城”的局面,突出西安作为世界著名历史文化古都的特色,全面挖掘隋唐至今文化内涵,延续城市文脉,在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前提下,建立富有个性的城市风貌。
但是今天,我们清楚地认识到:对于历史性城市的保护,过去的着眼点往往重在对其本身物质形态和历史遗存的保护,而实际上随着城市不断的扩张,历史城区的功能也在不断地人为聚集,在它有限的空间内无法承受与日俱增的内容,于是历史城区无一例外地出现了拥挤病:交通拥挤、环境污染、人口和建筑密度过高、风貌失控等问题。目前西安旧城内多以清末民国时期的传统民居建筑风格和院落形式为主,多数是传统的四合院或三合院,院落层次较多,一般为两进或三进。平面布局多沿纵轴布置房屋,以厅堂、厦房层层围和组织院落。但是这些传统建筑年久失修,生活条件恶化,在旧城区内大规模的房地产开发和危旧房改造逐步升级的同时,大量的传统建筑迟迟得不到应有的修缮和保护,造成大面积的房屋质量人为衰败。一些受政府保护的建筑,在整体的尺度、形式上保留了传统风貌。还有一些没有受到保护的传统民居则放任自流,许多居民自行对房屋进行违章搭建,院落空间狭窄,基础设施较差,采光、通风、安全等问题存在隐患,
的变迁脉络,适应一个历史时期认可的“新统”就是明天的“传统”,历史总是在过去、现在、未来的时间链中不断充实。
4 西安城市发展中面临的矛盾与存在的问题
(1)城市骨架尚未拉开,“中心集团、组团”的城市结构模式尚需进一步完善
在规划实施中,由于缺乏政策、用地等方面的引导,导致组团没有步入良性可持续的发展轨道,从而使主城区的功能繁多,交通压力依然很大。
(2)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城市建设的矛盾依然存在
西安的老(明)城叠加在隋唐长安城和明清西安府的古城之上,一些重大遗址也多集中在这个区域,而这一区域多年来一直是政治、经济、文化、交通的中心。随着城市的发展,老城内交通、人居环境等问题逐步暴露,老城内的保护更新与城市建设的矛盾也日益突出,迫切需要发展新的城市中心来疏解老城的功能。
(3)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益性设施水平有待提高
由于城市的快速扩张导致城市大型公共设施、基础设施水平相对滞后,因此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的任务繁重,创建园林城市、全国环保模范城市的目标还需进一步落实。
(4)“危旧房改造”引发的社会问题
在实施“危旧房改造”工程总,将危房和旧房混为一谈,一并列入拆迁范围;引进房地产商业开发,不适当地要求“就地平衡”;不惜以拆除传统建筑为代价,谋求开发收益;对居民邻里不屑一顾,破坏原有的社区组织;片面追求基础设施和住宅的统一建设,忽视历史文化街区的多样性特色。
5 西安城市发展的思考
西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中明确提出:“注入可持续发展的思想,继承历次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建设中行之有效的措施,即保护和延续古城的格局和风貌特色,继承和发扬城市的传统文化,以保护西安历代城市格局。同时,控制并引导新的建筑形式,使其较好地融入西安的城市景观之中。力争因地制宜,从多角度、多方位,不同地段、不同规划原则来体现西安的传统特征、历史文化与现代城市的时代气息。”
城市的生命与性格、历史与记忆存在于历史城区的每一方土地、每一寸肌理、每一道天际轮廓线中,因此,要从城市格局和宏观环境上保护历史城区。同时对于文物建筑、文化遗址、历史街区的保护,需要从全局的角度研究其空间分布规律和空间整合关系,分析在历史城区整体中的作用和特色,充分发挥出文物建筑、文化遗址、历史街区对提升历史城区整体价值的重要作用。同时,对于具有历史价值的传统建筑要严格进行保护,并结合其所在的区域环境,传统建筑的真实性是第一位的。在保护历史建筑的真实性方面,欧洲的经验值得借鉴。比如,维护原始街道、建筑和环境空间的尺度,注重新老建筑的组合方式、邻近的历史建筑、当地人的生活方式等等,既要使新建筑穿插其中为城市增添情趣和色彩,又不破坏城市的整体风格,同时还能够表达时代更迭和建筑的演化过程,不是单纯采用形式上的模仿,而是利用建筑整体外观、色彩和空间构成等方面来协调取得大环境的整体效果,同时维护老建筑,又在其中开拓新的建筑风格,达到真正意义上的传统和现代的和谐统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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